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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资产转让涉及哪些法律问题?

时间:2021-09-30 来源网站:菝葜财经网

不良资产转让涉及哪些法律问题?

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不良资产的概念也逐步在发生变化。

根据目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良资产包括不良金融资产和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

那么处置不良资产的过程中,会涉及哪些法律问题呢?

不良资产经营涉及的相关主体

金融企业

根据《财政部、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12]6号),金融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以及中国银行(601988,股吧)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监督管理的其他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除外)。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根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国务院令第297号,2000年11月10日实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指经国务院决定设立的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和处置因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国有独资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由中国人民银行颁发《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

我国有4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即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均于1999年成立,分别用以接收从中国工商银行(601398,股吧)、中国农业银行(601288,股吧)、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601939,股吧)剥离出来的不良贷款。

地方资产管理公司

1. 根据《财政部、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12]6号),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是指具有健全公司治理、内部管理控制机制,并有5年以上不良资产管理和处置经验,公司注册资本金100亿元(含)以上,取得银监会核发的金融许可证的公司,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法设立或授权的资产管理或经营公司。

根据上述文件,各省级人民政府原则上只可设立或授权一家资产管理或经营公司,核准设立或授权文件同时抄送财政部和银监会。

2. 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开展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收购处置业务资质认可条件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发[2013]4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原则上只可设立或授权一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参与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金融企业不良资产的批量收购、外置业务。

但上述文件对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认定标准产生了一些变化,根据该文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应当符合以下审慎性条件:

(1) 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十亿元人民币,且为实缴资本;

(2) 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适宜于从事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收购、处置业务的专业团队;

(3) 具有健全的公司治理、完善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

(4) 经营业绩良好,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5) 资质信用良好,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和其他不良记录。

新设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不受前款第四、第五项的限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上述审慎性条件设立或授权一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开展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收购、处置业务,核准设立或授权文件应同时抄送财政部和银监会。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入股地方资产管理公司。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转让给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根据《管理办法》规定,批量资产转让不良资产进行组包,须定向转让给金融管理公司,并以依法合规、公开透明、竞争择优、价值最大化为原则。

在批量转让过程中一般通过公开招标或通过金融资产交易中心网络平台公开竞价价高者得,非批量转让可以向券商、基金子公司资管计划或者信托计划转让。

而债务转让通知根据相关规定,可以在全国或者升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也可以银行直接向债务人发布债权转让通知,通知即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效力,担保债权一同转让,无需另行签署担保合同或取得担保人同意。

国有金融管理公司转让给非金融管理公司、自然人

当金融管理公司受让不良资产后,拆包后再次转让不良资产,金融管理公司使用拍卖、招标等公开方式处置不良资产,并与其签订债权转让合同,而且在转让过程中应当向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报告,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管调查,否则如果违反规定虽不至于使得转让合同无效,但可能会遭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还有受让人需要具备一定的资格,不能涉及国家公务员、政法干警、不得从事贷款相关业务或者与其有直系亲属关系等等。

商业银行直接转让给非金融管理公司、自然人

此种转让相对于上面两种实践较少,从各种相关规定中可以看出,主要主体为金融管理公司,不过这种转让在现有的案例中,实现了不良资产价值回收最大化,因为民间参与就会在每个交易环节上慎之又慎,所以这一转让大大缩短了不良资产处置的总体时间。

不过此种转让相关法律给与的支持不够,而且民间处置经验尚且不足,所以此种转让还需要更多的实践经验,拓展不良资产处置渠道。

最后,不良资产转让问题作为不良资产处置中重要的一环,其相关的法律法规还需要多加完善,而在已有规定的范围内,转让人和受让人都应该严格遵守,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若法律中还有未涉及的,希望政府能够与时俱进,出台相关法律政策,逐步健全不良资产转让体系,使不良资产转让更加便捷,从而提高处置不良资产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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